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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業能源大用戶查核資料

  • 發佈日期 : 202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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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能源大用戶定義

依據「能源管理法」第9條及第12條之規定,使用能源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數量者(煤炭年使用量超過6,000公噸、燃料油年使用量超過6,000公秉、天然氣年使用量超過1,000萬立方公尺、契約用電容量超過800瓩),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使用能源資料、建置能源查核制度、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

其中,服務業能源大用戶係依據「非生產性質行業能源查核」之規定,以契約容量超過800瓩為能源大用戶,並依據法規規範須建立能源查核制度及訂定執行節約能源計畫。

二、服務業能源大用戶資訊

2023年服務業能源大用戶共有1,384家,用電量總計達158.67億度,占商業部門整體用電31.99%。進一步檢視,服務業能源大用戶中,以行業別來看,用電量最高者為運輸及倉儲業(20.8%),其次為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15.3%)。

表:2023年服務業能源大用戶(依電力消費量排序)

行業別

家數
(單位:家)

電力消費量
(單位:億度)

占比

運輸及倉儲業

172

33.04

20.8%

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

242

24.29

15.3%

批發及零售業

161

24.02

15.1%

教育服務業

217

19.77

12.5%

資訊及通訊傳播業

57

16.46

10.4%

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

136

8.25

5.2%

住宿及餐飲業

104

8.04

5.1%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47

6.30

4.0%

不動產業

74

5.33

3.4%

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

61

5.14

3.2%

金融及保險業

68

4.27

2.7%

其他服務業

31

2.20

1.4%

支援服務業

14

1.56

1.0%

總計

1,384

158.67

100%

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署《2024年非生產性質行業能源查核年報》。

2023年商業部門總電力消費圓餅圖

2023年商業部門總電力消費484.11億度

  • 能源大用戶31.99%
  • 非能源大用戶68.01%

2023年能源大用戶各行業電力消費

  • 支援服務業1.0%
  • 其他服務業1.4%
  • 金融及保險業2.7%
  • 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3.1%
  • 不動產業3.5%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4.1%
  • 住宿及餐飲業4.9%
  • 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5.3%
  • 運輸及倉儲業20.5%
  • 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15.5%
  • 批發及零售業15.1%
  • 教育服務業12.6%
  • 資訊及通訊傳播業10.3%

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署《2024年非生產性質行業能源查核年報》、《2023年能源統計手冊》。

圖:服務業能源用戶用電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