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商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
- 發佈日期 : 2022-10-12
- 資料來源:商業服務業節能減碳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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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
依溫管法第9條規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據推動方案訂定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據以落實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工作,而國家能源、製造、運輸、住商及農業等各部門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所屬部門別行動方案,其內容包括該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目標、期程及具經濟誘因之措施。
住商部門行動方案
依據105年6月「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氣候變遷調適事項分工整合」會議決議,住商部門包含住宅及商業部門,內政部為住宅及建築之主管機關;商業係指服務業,涉及13個行業別,分屬11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並由經濟部(商業司)擔任商業部門之彙整機關。住商部門行動方案之商業部門現況分析、管制目標及推動期程由經濟部撰寫,策略措施及預期效益則由經濟部彙整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報資料。
一、住商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目標
(一)第一期(2016-2020年)管制目標
109年住商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57.53百萬公噸CO2e,較基準年(94年)再減少2.5%。
105-109年住商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298.845百萬公噸CO2e。
(二)第二期(2021-2025年)管制目標
114年住商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41.421百萬公噸CO2e,較基準年(94年)再減少27.9%。
110-114年住商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241.331百萬公噸CO2e。
二、住商部門推動策略及措施
為積極達成住商部門段管制目標,由住商部門各主管機關單位提出主要推動策略及措施。
四、預期效益
依據前述策略與措施,預計110年至114年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期間可以達到減少376.32萬公噸CO2e之效果,具體而言,住宅部門預計減少160.95萬公噸CO2e,而商業部門估計減少215.37萬公噸 CO2e的溫室氣體;預算方面,各部會預期投入之公務預算總計為新臺幣 8.169億元以及基金16.06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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